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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07:从山寨机开始制霸全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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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章 公司股权构成和补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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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们6人的法务部不仅要负责红星税务核查方面的事情,公司组织关系架构方面的建议,知识产权方面的事情陈星也暂时放在了法务部。

  既然要进行税务核查,那陈星也将两家公司的关系重新明确了一下。

  采用的是母子控股架构,在法律定位上红星科技作为主体公司,主要是负责销售,研发,拥有核心价值。

  这家红星科技陈星持股79%,母亲持有1%,20%放在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袋中。

  这个设计起主要是防火墙作用,母亲持股的1%让红星科技在法律上不再说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”,能有效避免一些法律风险和责任风险。

  下属的红星电子则是成为了红星科技的全资子公司,由红星科技100%拥有,在运营关系上红星科技承接订单,进行研发和设计,然后用“委托制造”的形式,将生产任务下达给红星电子。

  红星电子只负责按标准生产,赚取合理的加工费用。

  这样一来生产风险完全被锁在了子公司,一旦红星电子出现问题,其法律责任和赔偿原则上是以自身资产为限制,不会直接牵连到红星科技,更不会影响红星科技的品牌,技术,以及现金。

  非常重要的一点是,品牌,专利,渠道,研发,这些一家科技公司最值钱的东西放在了干净的红星科技,起到了一个隔离作用。

  税务方面两家公司之间也可以通过合理的“转移定价”来优化税负问题,方便内部资金调配,可以用红星科技的现金流支撑制造厂的扩张。

  除了陈星持有的79%和他目前持有的1%外,其余的20%被陈星放在了一个法律定义为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企业上,这个平台陈星是GP身份占有35%的股权,不过在这里哪怕他只持有1%的股份,也拥有红星科技100%的投票权,代表这个平台行使股东权利。

  说的更通俗一点,这个叫做股权激励池子。

  里面的人享有分红权,但没有决策权,也不能插手管理。

  这也是陈星专门为自家亲戚,公司高管,研发骨干准备的。

  像挖老卢之前就答应他给他期权激励,那么现在重新分配后他就占有这个平台5%的份额,陈卫国和陈立国,包括陈星的小姨陈友容在内都是每人拿到了1.5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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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章 公司股权构成和补税(1/3).继续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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